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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7年4月份买了二手房,但不能办理产权证,这算卖方违约么?我也可以要求卖方赔付违约金么?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17年4月份买了二手房,在过户时才发现房子是过界的,有房产证,但不能办理产权证,首付已经付给卖方,现在卖方要求再付剩余款,我没有同意,这算卖方违约么?我也可以要求卖方赔付违约金么?
ask302478577|2018-10-19 18: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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