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征地
十七年前父亲过世,爷爷一家将我和妈妈逐出家门,后我与母亲共同生活至今,我的户口一直在爷爷家。现在政府征地会涉及到我家原来的宅基地,我可以打官司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证据?
其他答案
你好!双方关于纠纷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到法院起诉。需要准备好原告的身份证的复印件、诉状、有关证据等材料。诉讼费由原告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2018-10-19 18: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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