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买房>交易过户>签约认购> 问题详情

我买了镇江某某公司的房子,当时买房时有送价值5万的车位抵用券。我们业主应该如果维护我们的权利。

您好!我买了镇江某某公司的房子,当时买房时有送价值5万的车位抵用券。后来某某公司把整个楼盘卖给了某园,现在某园以13.5万的价格卖车位,有车位券的业主抵用券后8.5万,没有车位券的业主参加团购9万一个车位。这种变相的降低车位券的价值行为,我们业主应该如果维护我们的权利。
yangting15|2018-10-19 09:3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238038556

您好,某园这种行为属于违约行为,业主要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园继续履行约定,按照车位抵用券原价值抵用。
2018-10-19 09:50
来自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