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1月份在澜县榛子镇购买房产一套,3月份去办了按揭手续,8月份售楼部通知因本人的收入证
本人于2017年1月份在澜县榛子镇购买房产一套,3月份去办了按揭手续,8月份售楼部通知因本人的收入证明与征信报告上的工作单位不一致,银行拒贷,本人多次打电话与售楼部沟通,问其怎么处理,后给予答复要么全款,要么更名。现本人要求退房,并退回首付款,请问律师,我现在可以起诉吗?胜诉的几率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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