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机关公租房,单位不给变更
北京中直机关的公房,原承租人老头去世,现房本上承租人老太,但老太己不在此居住,想变更承租人为儿子,但单位说现在纠纷太多,不给变更!请问,怎么能变更,单位这种说法有依据吗?
其他答案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来看,你所咨询的问题不属于法律的范畴,是属于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政策的范畴,建议可以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详细了解下具体的规定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