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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住在砖厂,2018年纳入棚户区改造之中,土地是兵团农六师国有的,但五家渠市征迁办的找来评估公司给我们评估房子又是怎样的划分呢?(来自大同棚户区小区)

我家住在砖厂,2018年纳入棚户区改造之中,土地是兵团农六师国有的,但五家渠市征迁办的找来评估公司给我们评估房子,同样一家房子却分居民住房与非居民住房,而且评估完成之后并没有上墙公开,都是单独叫去签字。请问他们这种流程合法吗?还有《国有土地拆迁补偿》中规定有居民住房与非居民住房补偿方案了吗?又是怎样的划分呢?
ask2544024680|2018-10-01 18: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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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6907529605

这么做不符合征收的流程。应当是要公布征收补偿方案的,而且这是公开的,如果对补偿有疑问你可以不接受要求提高补偿。国有土地征收条例并没有居民非居民住宅之分,这是你们地方人为划分的
2018-10-01 18:26
来自北京市

fang9625632253

到现在也没消息了
2023-08-29 23: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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