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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一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吗?房屋附属地下车库共有四大类?有哪些值得注意的呢

ask4138481772|2018-09-17 17: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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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00210847

如果地下车位(库)建筑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库产权的,则开发商可以对购房人出售产权,但地下车库只能预售给本小区范围内的商品房预购人。开发商出售这种车位(库)好像天经地义,其实不然。《北京市城市房屋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也就是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 展开
2018-09-17 18:37
来自北京市

ask1977465328

你好,根据人防部门规定,修建一定规模的楼房,必须强制建设防空地下室。现在,城市相当一部分地下车库,其实属于人防地下室。这类地下车库,购买者也是无法取得产权的。车库取得产权必须有三个条件:一是小区的车库(位),不管开发商是否出售,不能算入公摊面积。二是小区车库(位)有墙分隔的独立车库,且层高达到2.20米以上。三是地下室(非人防工程)车位、利用架空层等作车位的,必须有明确界址点,且层高2.20米以上 展开
2018-09-17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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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3956216771

地下车位价格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每平方米的车位凭什么比每平方米的房价还要贵?请有关部门制定一下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停车费规定。”6月20日,由市建委、市工商局联合起草的《现房买卖合同》和《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网上征求意见结束。其中有233位网民对《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发表了意见。市建委和市工商局则表示,他们将尽快整理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合同,争取在6月底前将合同定稿正式公布并推行。据 展开
2018-09-17 18:28
来自北京市

ask9619386189

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设施或架空层。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为:产权 展开
2018-09-17 18:17
来自北京市

ask5722217488

如果是地下车位的话,你可能当初购买的就是使用权,而非产权。因为通常来讲,地下工程的产权并不由开发企业分配,而是属于当地的人防部门。也就是说,现在大多数城市的新建建筑的地下部门,是被人防部门征用来做战备防空设施的。由于现在是和平年代,这些防空设施可能暂时用不上,所以被允许用以民用,通常就会作为地下车库或者停车位了。谢谢不过,一般地下车位都是使用权,而非产权。
2018-09-17 18: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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