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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棚户区改造问题概述“棚户区”这一名词来源于辽宁抚顺、阜新的工业贫民聚集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棚户区的居住条件长期没有改善,房屋结构简陋,缺乏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居民生活不便
2018-09-17 11: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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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呢我劝劝你可以看看《看见》的相关章节。不过你也要理解政府,毕竟你从棚户区搬到了居民区,现在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如果你的要求适当的话政府一定会满足你的。如果你还觉得不爽的话,你可以找建委反映。不过我劝你,还是配合政府。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有以下几方面: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 展开
你好,国家是从来不允许强拆的,如果你觉得你的地方被强拆了,强拆方反悔了合同,或者是骗了你,完全可以走法律程序来维权,当然,现在有很多所谓的钉子户,其实也是不满意拆迁条件而不肯拆迁,就算是国家用地,他们也不搬,这种就一点过分了,我个人是不赞同的,如果拆了棚户区确实是为了人民办实事,给的补偿条件也还可以,咬咬牙就搬了,没必要死磕,为了钱放弃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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