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在单位买了一套集资房,想问问单位集资房的产权问题怎么处理?
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几年前在单位买了一套集资房,那个时候只有房产证的,也在房管局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我在签集资购房协议的时候发现一条,单位员工享有使用权,继承权,但是不能转让转让需经单位同意。我就想问问单位集资房的产权问题怎么处理?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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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2018-09-17 13:0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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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指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全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办法。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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