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我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租期是六个月,而我因为工作
两个月前我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租期是六个月,而我因为工作原因需要中途退租。合同上写明了乙方(我)若中途退租需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赔偿月租金的20%,我确实做到了提前7日通知并同意赔付违约金。交房后甲方却不承认合同上的规定,不想退我押金,而我想要回押金中扣除违约金的部分。现在还有一个问题,合同中的甲方并非业主,而是...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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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双方需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处理,当事人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8-09-15 17: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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