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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房子是2006年建的,当时是政府和村里同意的。当时没有土地使用证不给予任何赔偿我该怎么办?

你好我家的房子是2006年建的,当时是政府和村里同意的。当时没有土地使用证,也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政府要拆,不给予任何赔偿我该怎么办
ask2803987691|2018-09-15 18:57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2682082913

应该补偿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维权事宜
2018-09-15 19:39
来自北京市

ask8206560827

一般08年之前建造的房子没证件不算违建的,因为那个时候建房子还没有法律规定必须得有房产证。所以如果政府不给赔偿不合理。你可以维权的。维权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找上一级政府信访部门信访举报违法行为;二是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帮助你维权。
2018-09-15 19:34
来自北京市

ask8159330198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当地征收应当给予您合理补偿,您缺失证件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并不是不给您补偿的正当理由。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拆迁您所有的房屋,应当给予您合理补偿。包括房屋本身价值补偿、临时安置补助、搬迁费补偿、停产停业补偿等。其中房屋本身价值补偿不应当低于最近商品房价格。补偿方式方面,您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或两种兼有,产权置换即是安置房补偿,您有选择任意一种方式获得补偿的权利。如果您觉得当 展开
2018-09-15 19:17
来自北京市

ask8499135868

当时是否有书面同意决定
2018-09-15 19:1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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