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房屋系动迁安置房,当初是按3人安置,我们夫妻名字,户口也在其中,调配单由3人中另一人(亲戚)也是安置人保管我该怎么维权?
争议房屋系动迁安置房,当初是按3人安置,我们夫妻名字,户口也在其中,调配单由3人中另一人(亲戚)也是安置人保管,后来也由此人用工龄买下产权(购买当时本人并不知晓),后因孩子读书需要,我们另外买房并移出了户口,现此人不承认我们夫妻2人对此房屋的2/3所有权,我该怎么维权
其他答案
你们是房屋原始受配人,购买公房产权需要征得你们同意。你可以起诉主张当时的公房出售合同无效,将房屋恢复至公房状态。当然如果对方同意,也可以经协商,将你们名字加到产权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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