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年,我买的房子(门市),有买房交款单据,结果有一亲戚利用职务之便把房产证写上了他自己的名字(当时他就是住建局主管副局长)。他威胁说: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子就是我的。本人不懂这方面法律,后来找人问,也说房产证是谁的就是谁的房子。无奈的情况下,找中间人管这事。可是对方的最低要求是给他三分之一的房产,才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我。在... 展开
005年,我买的房子(门市),有买房交款单据,结果有一亲戚利用职务之便把房产证写上了他自己的名字(当时他就是住建局主管副局长)。他威胁说:房产证是我的名字,房子就是我的。本人不懂这方面法律,后来找人问,也说房产证是谁的就是谁的房子。无奈的情况下,找中间人管这事。可是对方的最低要求是给他三分之一的房产,才可以把房子过户给我。在对方的胁迫下,于2012年与他签订给其三分之一房产协议。尽管如此,七年过去了他仍然不给办过户手续。求他无数次,中间人也催促,他说:就是不办。想想借钱买的房子成了他人的房产,想想几年所受的气,我非常绝望。我的诉求:1、要回自己的房产权2、撤回无赖的协议,要回属于自己的全部房产。因为协议签在他侵占房权之后,在他强迫中签下的。补充说明:截止到目前,房子出租权一直在我手中,对方也没敢要租金。这个亲戚是我一手养大的妹妹、妹夫。亲情伤害是一种难言的伤痛,抑郁症多次自杀。请问律师我的官司该怎么打?能撤销协议吗?(协议上要我房产的理由根本经不起调查,都是胡说八道,房产权他都侵占了,协议是在他的房产权下签订的)请律师指教。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