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十月二十在中介与原房东签的三方合同,合同上规定房东承担十月份之前的水电费暖气费,而且中介承诺三个月之内拿到房产证,如果没有则承担逾期中介费和暖气费(这个只是口头承诺,没有证据,但是有证人,是我的舅妈,中介和房东可能不会承认)。但是实际的我拿到房产证的时间是今年五月初,房东给钥匙的时间是四月二十左右,而且在房管所签订的... 展开
我是去年十月二十在中介与原房东签的三方合同,合同上规定房东承担十月份之前的水电费暖气费,而且中介承诺三个月之内拿到房产证,如果没有则承担逾期中介费和暖气费(这个只是口头承诺,没有证据,但是有证人,是我的舅妈,中介和房东可能不会承认)。但是实际的我拿到房产证的时间是今年五月初,房东给钥匙的时间是四月二十左右,而且在房管所签订的合同上写着我必须在三月二十左右把剩下的钱款打到他的账户(我是按揭,在签订合同最开始已经把首付存入了银行贷款规定的账户,并且在三月二十日之前银行肯定已经把剩下的钱款存入了房东的资金监管账户)否则每逾期一日需赔付房屋价格千分之一,房东以此为要挟拒绝承担去年十月份之前的费用,(中间有个小插曲是我问房东要之前的费用,他让我先交了,我由于急需用房就先交了否则没有水电,我也忘了之前中介说的过户前结费用找他们,中介介入之后房东还是拒绝缴纳费用,而且问我要违约费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