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兄两人,三处宅基地,在2007年时父母已给兄弟两人分家,老大要南院是老宅基地房子还能要回吗?
弟兄两人,三处宅基地,在2007年时父母已给兄弟两人分家,老大要南院是老宅基地,是之前的老房子三间平房2008年老大翻盖,老二分的是新房子三层楼580多平方,父母名下无房,当时约定两位老人如果在一起居住由兄弟两人共同出资另给老人买房,共同出资生活费用等,但2013底政府拆迁,老大赔偿4套,老二赔偿2套 ,现老二感觉不公平联合... 展开
其他答案
需要确定老大和老二的宅基地当年是登记在父母名下还是老大老二名下,确定拆迁补偿为什么补偿到老大老二名下。以此来确定该案的成功率。建议具体咨询律师。
2018-08-18 11:09
来自北京市
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