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和村委会让农民租地每亩2000元全村还有三十多户没有租,其中一户在没签字的情况下村会计应该成担什么样的责任?
乡政府和村委会让农民租地每亩2000元全村还有三十多户没有租,其中一户在没签字的情况下,玉米被推倒,事情过后找到村长,村长说有人报你家签字了,后来调查是村会计说签的,这件事应该怎赔偿,村会计应该成担什么样的责任
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当地行为为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对擅自通过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等方式将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应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建议您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并请专业律师介入处理。
2018-08-14 12: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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