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我母亲和弟弟共批农村宅基地4间及院落180平米,宅基地登记在我弟名下拆迁有我的利益吗?
律师您好!1991年我母亲和弟弟共批农村宅基地4间及院落180平米,宅基地登记在我弟名下。我母亲2007年去世。其户口已注销。院落无户口登记。我弟户口在其岳母家。我父亲健在,2017年底拆迁,请问,在这处院落中,我能继承母亲的什么利益?拆迁有我的利益吗?
其他答案
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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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9 15:3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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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户口在哪里?院落无户口登记,可以按照院落面积大小有补偿,你可以继承你母亲留下来院落补偿的财产,如果你的户口在村里是有你的拆迁补偿的,你的问题描述太简单,建议详细情况电话联系我。
需要根据拆迁政策及方案来确定,同时需要确定宅基地上的房子及附属物有您母亲出资的情况,可以继承合法的财产,有需要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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