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是03年拆迁的,06年八月底交的房,我们是05年11月份结的婚,
男方家是03年拆迁的,06年八月底交的房,我们是05年11月份结的婚,由于男方家当时的房子面积小,村里有两套分房方案,面积小的不存在分房,另一方案就是按人头每人30平米,他们家先是5口人,在房还没分下来期间,我和孩子的户口都落在村里,就是说家里现在是七口人,定了两套140平米的房子,按人头算有210平米,村里有优惠政策,一套... 展开
其他答案
您好,法官的说法应该是房子在婚前就有的,所以是男方家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当时拆迁也有您分得的部分,所以离婚时您只能拿到拆迁所得的部分。
2018-08-09 17: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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