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1996年我们住越秀南单位集体宿舍,政府总工会与单位协商后
律师:您好!1996年我们住越秀南单位集体宿舍,政府总工会与单位协商后补偿一笔钱给单位安置宿舍职工,我们给单位安置到单位临时房屋(该房屋单位有房地产证),房地产证用途是:住宅,车库,总共11户职工当时没有签订任何租赁合同,单位每月象征性向职工收房租(单位领导当时承诺两年后为职工找住房,后来不了了之),2018年由于经济效益不...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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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建议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是为了由被动变主动,建议劳动者在维权之前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原件,以备后用。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2018-08-05 11: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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