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北京通州区。我爸爸承包40亩地、三十年合同但是到现在也没给合同以及能否要求对方补签合同?
您好:我家在北京通州区。我爸爸承包40亩地、三十年合同但是到现在也没给合同。当时约定每亩地租金每年80元,近些年陆续也按这个价钱交过土地租金,留有收据。现在村里要涨到1800元每亩租金。考虑马上拆迁,土地占用会有补偿。所以想咨询,这种是否能够确认为双方都在实际履行合同,合同实质上是成立的?以及能否要求对方补签合同?谢谢!
其他答案
可以要求对方补签合同,最好是补签到,拆迁的时候涉及的利益巨大,所以有合同在一旦遇到拆迁也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补偿。
2018-08-04 09:3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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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所以如果合同成立了,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成立时即生效,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何用也是有效的。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是否补签已不重要,当然,补签更有保障,是可以要求对方补签的。以上。
您好,如您有证据证明双方确有合同存在的,则是可以主张相关权利,也可要求与对方补签,如对方拒绝,您可通过诉讼的方式,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详情可电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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