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A将土地赠予我,书记和当事人都有写清字据赠予我们,但土地登记还是A帮忙签的名字这个所有的赔偿款是否都应该是男方的?
多年前A将土地赠予我,书记和当事人都有写清字据赠予我们,但土地登记还是A帮忙签的名字,未变更,后来自己盖的房子,现土地上房屋拆迁,给地上物的钱,但是,拆迁合同上写了我们两人的名字,现在A不出面,A的女儿向我索要一半赔偿款,但是房子是我自己花钱盖的,而且当时有写赠予证明,现在A不签字,导致无法拆迁怎么办?而且我现在是离婚把财产...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根据你们之间签订的赠与协议,主张相应的拆迁款,如有其它争议可以通过诉讼进行确认,建议您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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