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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位了解青岛开发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ask5865535971|2018-07-31 12:5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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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1414294454

青岛开发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及户籍迁入本市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 展开
2018-07-31 13:44
来自北京市

ask4207357241

你好,一、大同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两年以上;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3、家庭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下。4、该条件只适用于武陵区、鼎城区武陵镇、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如在上述范围之外的区县(市),请向当地房管部门咨询。申请大同市经济适用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大同经济适用房。二、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 展开
2018-07-31 13:32
来自北京市

ask6592971961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备注: (1)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家庭是以夫妻和单身子女组成的家 展开
2018-07-31 13:19
来自北京市

ask9538025856

(1)家庭年收入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单身家庭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2)没有住房或住房面积未达到政府规定标准;(3)申请人拥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按照2002年11月2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青政办发[2002]92号)规定,两年内适当放宽李沧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主体的限制;(1)凡具有城阳区、崂山区非农业常住户口,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居民 展开
2018-07-31 13:1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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