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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村宅基地房,房屋十几年前私下签订了买卖协议卖给了别人,审批条件有哪些?

我想咨询,上海农村宅基地房,房屋十几年前私下签订了买卖协议卖给了别人,但宅基地还是自己的,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别人的,两家的户口都在这同一个地址,现由于划入拆迁征地,问题1:补偿款是如何分配?问题2:私下的这个买卖协议法律是否认可?能否收回?问题3:因人口增加原宅基地面积有多余可用建房面积如要扩建,审批条件有哪些?
ask1186299455|2018-07-27 16:1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641782647

你好我可以帮助你,合同无效
2018-07-27 16:43
来自北京市

广州小白菜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协议生效与否,具体要看对方是否属于同村人、房屋买卖是否经过审批以及买受人是否实际居住房屋,根据不同的情况,协议效力不同,拆迁的补偿款也会有不同分配。 法律依据: 上海高院关于审理农村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原则意见 农村宅基地买卖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对于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综合考虑出卖人出售房屋是否经过审批同意、合同是否履行完毕以及买受人的身份等因素,区分不同情 展开
2018-07-27 16:34
来自北京市

ask6200407755

主要还是要看当时双方合同到时如何约定,原则上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2018-07-27 16:2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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