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现在要办理产证,开发商要我们额外再支付一笔费用,原因是当时
动迁安置房,现在要办理产证,开发商要我们额外再支付一笔费用,原因是当时动迁我们不在动迁范围内,如果现在不付额外费用,就让我们把房子退回。有预售合同,房子目前已经入住,这种情况如何维权?开发商是否有权利将房子收回?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双方已经签订房屋预售合同,对于房屋的价款是否已经约定好,若已经约定好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即可,开发商拒绝交付房屋的,买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交房并办理过户。
2018-07-25 19:0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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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既然已签订相关协议且有相应预售合同,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履行合同。2、其要求的额外费用,关键看是否有相应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等,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及投诉处理,3、若经交涉无果在,则可以依法通过法律程序处理产权证办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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