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买方按揭,在2018年六月二十三日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三十万请问律师这个合同的有限期是多久呢?
我是卖方,买方按揭,在2018年六月二十三日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首付三十万,合同上并未约定具体的尾款到帐时间,中介说谁也不能保证银行的具体放款时间,我说一年半载也收不到钱咋办,最后中介在合同认充协议时写上了若在2018年12月31日前银行未放款在我拍定帐户上,会付我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作为补偿,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请问律师... 展开
其他答案
如果如果在2018年12月31日没有收到尾款,则从2019年1月1日起,买方相当于借你的钱,要支付你年利率24%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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