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临街的,当时政府要求我们自己就地进行房屋改造,建4层综合楼一楼的商铺应该怎么赔偿?
您好,请问:我家房子是临街的,当时政府要求我们自己就地进行房屋改造,建4层综合楼。后来办房产证时,房管所的说换领导了,新领导不同意这个方案,所以房产证都写的是住房。但一楼门市工商执照,商业水电等等都是按商铺算钱。现在房子建成不到十年,政府又决定棚改了,但认为一楼的门市是住房,不是商业用房。请问,一楼的商铺应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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