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家禽禁养关停及拆除补偿的咨询:鸡场规模2万,鸡场有营业执照、家禽防疫合格证,也为鸡办理了保险,目前砖瓦房面积800平左右(已拆除的400平不算),大棚面积800平左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找的当地的会计做的,只是法律效力如何还不能确定。土地租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每年给租金,已有十多年。我们镇补偿标准:砖砌房屋50元/平,... 展开
关于当前家禽禁养关停及拆除补偿的咨询:鸡场规模2万,鸡场有营业执照、家禽防疫合格证,也为鸡办理了保险,目前砖瓦房面积800平左右(已拆除的400平不算),大棚面积800平左右。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找的当地的会计做的,只是法律效力如何还不能确定。土地租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每年给租金,已有十多年。我们镇补偿标准:砖砌房屋50元/平,大棚15元/平,鸡的补偿没有,相关养殖设备折旧等未提及。家禽比如鸡,从雏鸡到开蛋成本为25元左右/只。隔壁镇补偿标准:砖砌房屋300元/平(住家房砖混、砖木300,砖木240,檐口高度小于2.2m适当降低),普通大棚60元/平(钢架大棚100),围墙50元/米(高度2米以上80),鸡的补偿没有。开发区那边砖砌房屋补偿达到400元/平。目前市里没有一个统一的补偿标准,政府也不将这些信息公开,乡镇各自的补偿标准也没有对养殖户进行公开。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因为环境整治,经济开发等理由限制或禁止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如果进行行政复议,有没有可行性,目前家里接到2张通知单。第一张是2017年6月份,以村委会名义发的,补偿没有细化,只是笼统的给一个金额,跟今年差不多,鸡的补偿是3元/只。第二张是2018年6月22日,以我们乡镇263行动小组名义盖章发出的,要求在7月6日前把鸡自行处理掉,而且没有任何补偿,否则断水断电。截止到现在我家的鸡已全部处理,乡镇政府要求把房屋里的设备腾空好进行拆除,否则到期进行强拆。我家还在跟他们周璇,关于拆除补偿的通知单和补偿协议都没有下发,只是口头允诺按目前的补偿标准(砖砌房屋50元/平)进行补偿,酌情再加1、2万。这个肯定接受不了,其他养殖户也在抱怨,但是去乡镇政府、市政府反映或信访也没有实质的答复。我在想如果复议后跟政府谈,谈拢的可行性大吗?还是说一定要走到行政诉讼那一步,毕竟跟政府打官司,我们心里没有底。好多家养殖户选择回避,但是又得不到合理的补偿。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