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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集街道陈家庄一村民建蔬菜大棚时,村镇两级都没说不合法。大棚在2017年2月建成我到底该怎么办?

孙集街道陈家庄一村民建蔬菜大棚时,村镇两级都没说不合法。大棚在2017年2月建成,一直由该村民种植,到2018年7月份却被镇政府给强拆了。该大棚为该农户的经济生活来源之所,拆了大棚,一家老小生活无法保障,我到底该怎么办?
ask313549|2018-07-20 09: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320274159

您好,如果没有相关的文件下进行强拆的话可以起诉解决。
2018-07-20 09:53
来自北京市

ask8005634043

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018-07-20 09:4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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