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房客不见了,可以再租给别人吗?
房子出租了,进入房子的一户人家住了快2个月了说要回家跟我说了一声就走了,没有说什么时间回来,反正说会回来的。但是他回家已经半个月了还没有回来,他交了2个月房租费快要过期了(大概还有10左右)。如果到期他还没有回来,我可不可以收回房子继续出租呢?(当时没有叫他留下手机号码,也没有订合同,现在找不到他了)我们看过他的... 展开
房子出租了,进入房子的一户人家住了快2个月了说要回家跟我说了一声就走了,没有说什么时间回来,反正说会回来的。但是他回家已经半个月了还没有回来,他交了2个月房租费快要过期了(大概还有10左右)。如果到期他还没有回来,我可不可以收回房子继续出租呢?(当时没有叫他留下手机号码,也没有订合同,现在找不到他了)我们看过他的房间了,里面都是些破衣服,其它的东西都没有了。房子到期我们去收回房子会有麻烦吗?触犯法律吗?他在我们这里办过暂住证,请问暂住证里能否查到关于他的手机号码呢?一般办理临时暂住证是否会要求他留下手机号码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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