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4日一5月16日单位领导打着给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晃子,以限价房为噱头就这样一直房战了8年至今交不了房该怎一样维权?
2011年5月4日一5月16日单位领导打着给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晃子,以限价房为噱头,与开发商串通好坑害职工。在五证没有一证的情况下向160个职工收取30090000万元建房款,占房屋总造价的百分之四十。而合同写的的2012年12月30日前交房子,而实际情况是2013年7月31日才把五证办全。开始说是限价房,三栋楼,十七层高,...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好!你这个事情涉及以下问题:第一,晚交房问题,根据你的描述,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已过去5年多,除主张延期交房违约金外,还可主张相应损失的赔偿;第二,给你们造成损失的主体是谁?是开发商还是你们单位?和你们签订合同的向对方是开发商还是你们单位?第三,变更房屋规格或结构是否在合同中有约定,如没有,可以主张违约或赔偿责任。
2018-07-19 09: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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