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疑难问题
我父亲刚去逝,我弟弟就想把原来大家集资盖的房子过在他的名下,说户口不在了听说要在3个月以内必许过户。有这事吗?不过户能行吗?还有这房原本是大家的过在他的名下是否要写个协仪公证了。才能能说明这房是大家的。
其他答案
在办理过户时,房管局要求有遗产继承的手续,就是公证书,在办理遗产公证时,比较负责任的公证处会查证所有的继承人的情况,因此弟弟不容易通过正当手续拿到房子。在房管局这叫做析产,可以货币析产,比如房子折价多少,归于某位继承人后,该人给其它继承人相应的货币补偿即可。因为房子无法分割,因此多数采用货币方式。
2007-05-26 17: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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