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17年8个月,现公司需搬迁,由北京搬迁至天津,若不去天津是否有赔偿金?
您好!我在公司工作17年8个月,现公司需搬迁,由北京搬迁至天津,若不去天津,能有经济赔偿金吗?能有多少,如何计算?经济赔偿金,是否与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有关?如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北京市,应该有赔偿金,是吗?但如果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华北区,是否有赔偿金?谢谢及时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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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虽然工厂搬迁但并不能绝对导致你不能继续工作,除非你在工作之初和工厂签订的合同上有条款约定。若你们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地 展开
您好,如果单位搬迁至劳动合同约定以外范围,并因此导致离职的,可要求按照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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