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怎样理解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算的?(来自福州盛景黄山小区)
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时承租人购买的原公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怎样理解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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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是夫妻共同财产,用来支付差价后,房屋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带材料来让律师看一下,我们这边会给出几个方案供选择。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婚姻,继承等案件,如有法律问题以后可以找我们.
2018-07-13 18:0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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