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建筑工程施工人员2016年3月受朋友姜xx邀请为其管理施工项目当年工程完工朋友姜xx没钱支付我工资便以其施工项目房产抵付给我和另2名同事作为工资请问您我们如何能拿回本应属于我们的房子?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普通建筑工程施工人员2016年3月受朋友姜xx邀请为其管理施工项目当年工程完工朋友姜xx没钱支付我工资便以其施工项目房x8平方米32万元>抵付给我和另2名同事作为工资,开发商给我女儿开具了现金收款收据,后又补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因当时我无心私自占有该房产故没去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登记,2018年5月姜xx突...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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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 展开
2018-07-10 10:4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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