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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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条件是:? 一、第二套房界定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已利用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申请房贷,将视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只要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在各个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没有住房贷款业务正在发生,并符合其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都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 二、购房者只要不欠银行房贷(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 展开
2018-07-09 15:42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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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最新的,辽宁市已经公布了,供你学习了解:长住金管字〔2014〕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吉建金管[2014]12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解决和改善 展开
2015年用住房公积金买二套房政策: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首付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被认定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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