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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房主港澳台侨胞,一直以各种理由来更改过户时间,最后更改为委托办理过户我是该报警还是该起诉?

买二手房,房主港澳台侨胞,一直以各种理由来更改过户时间,最后更改为委托办理过户,可突然合同到期前两天人间蒸发了,找不到房主了也找不到他委托的人了,我是该报警还是该起诉?怎么处理,怎么能既买到房子还获得赔偿
ask5600053458|2018-07-01 12:0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9724969450

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8-07-01 12:49
来自北京市

ask6536352273

您好,建议您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及时向法院起诉解决!
2018-07-01 12:44
来自北京市

ask5828470933

你好!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
2018-07-01 12:29
来自北京市

ask7222364728

您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买卖协议及委托办理过户买房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我长期代理二手房买卖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2018-07-01 12:2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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