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借给别人居住,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在我要收回房屋,应该怎么办
我的房子借给别人居住,居住时间有六、七年了,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在我要收回房屋,他要我出装修费,应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你可以要求腾退房屋,对方对于装修在不影响房屋原状及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可以进行拆除的,不能拆除的应归你享有,不承担补偿.
2018-06-27 09:5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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