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因:征地拆迁拆迁人(甲公司)与被拆迁人(乙)签订了房屋拆迁产权置换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产权调换安置房为某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商品房。1、由于拆迁人(甲公司)在拆迁地,没有房产调换给被拆迁人(乙),拆迁人(甲公司)与拆迁地有房产的所有权人,某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签订商品房卖买合同,用于安置被拆迁人(乙)。2、某房地产开发商... 展开
前因:征地拆迁拆迁人(甲公司)与被拆迁人(乙)签订了房屋拆迁产权置换补偿安置协议,约定产权调换安置房为某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商品房。1、由于拆迁人(甲公司)在拆迁地,没有房产调换给被拆迁人(乙),拆迁人(甲公司)与拆迁地有房产的所有权人,某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签订商品房卖买合同,用于安置被拆迁人(乙)。2、某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先让被拆迁人(乙)先用现金交付了该房的订金,但正式签订合同时拆迁人(甲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没有通知被拆迁人(乙)来在落款签字盖章(甲和丙都有乙的电话),事后甲和丙公司也不给在买受人落款空白处补签乙的名字。3、该合同首页卖买当事人写明是出卖人是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买受人是被拆迁人(乙),但该房卖买合同的结束部分落款买受人没有被拆迁人(乙),该合同落款买受人签章处是拆迁人(甲公司)公章,但没有签名,不过合同的齐缝章是拆迁人(甲公司)的。疑问??:我个人觉得既然《拆迁条例》中的“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干吗还需要让被拆迁人(乙)交付订金,合同首页卖买当事人的买受人处,为什么拆迁人(甲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要写成了被拆迁人(乙),而落款签字盖章买受人处又不写被拆迁人(乙),却是拆迁人(甲公司)在上面盖的公章。请问甲乙谁应该去收房验房?买受人是甲还是乙?该份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另外1、请问此类拆迁安置(产权调换)流程到底是如何的?2、拆迁人(甲公司)购买的房产如何交付该拆迁安置(产权调换)房给被拆迁人(乙),怎么样才算交付和交付完毕给被拆迁人(乙)了?3、被拆迁人(乙)需要和房地产开发商(丙公司)发生法律关系吗?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