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7月份搬迁至外省,已怀孕4个月,不随公司一块去,像这种情况公司应如
公司7月份搬迁至外省,已怀孕4个月,不随公司一块去,像这种情况公司应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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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18-06-14 14: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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