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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为今年四月份,现在怎样才能争取我们的利益最大化?能不能过户之后我们再索要赔偿?

我是买方,按照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为今年四月份,但是现在还没有完成过户,按照合同规定,逾期一天他们要赔偿我总房价的千分之三,到现在差不多都十来万了,但是我担心如果我按照合同规定索要赔偿对方会违约终止交易,我是不想放弃房子,现在怎样才能争取我们的利益最大化?安全过户之后合同还有效应吗,能不能过户之后我们再索要赔偿?
ask3538036555|2018-06-10 17:3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688583801

过户是双方的义务,您要有证据证明是其一方的责任造成!另外违约责任过户后也可以主张!
2018-06-10 18:40
来自北京市

ask8948059839

需根据合同约定具体分析。一般对方违约,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2018-06-10 18:30
来自北京市

ask3766012672

您好,建议起诉解决,
2018-06-10 18:21
来自北京市

ask9689695555

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并赔偿
2018-06-10 18:11
来自北京市

lazychen

按合同约定的履行,对方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个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2018-06-10 18:02
来自北京市

ask6176734698

你好,房子已经网签了吗?
2018-06-10 17:4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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