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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首付买房,婚后想把房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怎么处理?

已知:可以到房管局加名,但是房子有贷款,房管局应不予加名,若银行不予处理抵押变更,则房本无法加名。请问加名到底怎么处理?又想到签订婚内协议,协议里写明此房产为夫妻共有一人一半,签字按手印后是否生效?将来发生纠纷时,是否能按照协议规定执行?
曹燕生了|2018-06-09 13:0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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