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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我的房子装修好,因为种种原因一年多未入住,请问应该全额交纳物业费吗
京东之风|2007-05-25 11:48

其他答案

爱房小二

无论从政策法规讲,还是从情理来讲,只要业主签订了购房合同、验收了房屋、接受了钥匙,客观上就开始享受物业管理服务了。至于业主是否使用、是否入住,都应当缴纳物业服务费。原应有五点:第一、业主是否入住,物业管理企业就要提供保安、保洁、绿化养护、房屋及配套设施养护管理等方面的服务,成本已经产生。业主不交费或少交费,势必造成物业管理企业运转困难。第二、业主入住多少,物业管理企业的员工都需要满负荷运转,保安少 展开
2007-05-25 11:53
来自北京市

lovetao4ever

1.法规是全额收取没错,但bdzz_zzz网友说的是惯例和行规,具我了解,物管公司在前期管理中多采取比较弹性的手段,“收房一段时间内,业主没入住情况下,如对全额交纳物业费有意见,可以通过协商降低(通常是一半)收费”这观点没错。 2.网友们在这问题上当然可以表达自己不同意见,说支持那个观点或对回答有不同看法就行了,没必要鄙视别人的回答,这里只是知识交流平台,每个回答都是热心的网友们义务的表达个人观 展开
2007-05-25 11:53
来自北京市

小木勺

支持“真爱至深”和“皮皮”的回答,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是没有说过“没有入住的业主一般只要缴纳半费即可”,条例说得很清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物业管理企业本来就是一个微利行业,如果再按照“ bdzz_zzz”的说法,那物业管理企业就只有喝西北风了!
2007-05-25 11:53
来自北京市

小称心

鄙视bdzz_zzz的回答(收回‘鄙视’二字)。要是按他的回答来收费,多少物业企业要倒了。真爱至深回答的不错。《根据物业管理收费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所以,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时间应该从物业交付给物业买受人之日算起。但在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执行。现在也 展开
2007-05-25 11:53
来自北京市

sunny4moon

根据惯例和行规,没有入住的业主一般只要缴纳半费即可,正规的物业公司会懂得。
2007-05-25 11:53
来自北京市

只爱陌生人的诱惑

您好!您提的这种问题在现在的物业管理中经常遇到,特别是小区物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您是应该全额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但是,你可以找一下你们当时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其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在不入住的情况下可以免交或者少交物业管理费;另外,还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或者找业主委员会协商。
2007-05-25 11: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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