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以国家名义征收房子后,双方签订协议,在2年内补给我们商品房,但是现在却没有在2内给我们能否以法律法规来判定违约后赔偿问题?
房地产以国家名义征收房子后,双方签订协议,在2年内补给我们商品房,但是现在却没有在2内给我们,虽然有过渡费,但是过渡费是一开始就讲好的,房地产公司是否构成违约?还有合同内没有签订违约后的问题。?能否以法律法规来判定违约后赔偿问题?
其他答案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房地产没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给您房子,是违约的,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欢迎来电详询。
2018-06-06 12: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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