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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我们这里棚户区改造,人均50平方米安置楼。2017年11月棚改办的说法合法吗?(来自大同棚户区小区)

律师您好!2017年3月,我们这里棚户区改造,人均50平方米安置楼。2017年11月,我的二孩出生,报户,我的合同一直没签,现在,棚改办工作人员找我签合同,他们说我的二孩在他们棚改范围户口确定后出生,不能分配50平方米的安置楼,我没同意,请问,棚改办的说法合法吗?
ask1581550997|2018-06-06 12:38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193604125

你好,不合适。
2018-06-06 12: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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