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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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海市政府网站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廉租住房受益面,市政府决定对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进行调整。新的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今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此前已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在按照廉租住房复核办法重新核准前,其配租标准维持不变。 根据此项 《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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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31 17: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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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廉租房分两种情况,一种租金补贴,每季度发放一笔钱让你去市场上租房屋,补贴用,另一种是给你一间屋子,让你居住。2实物配租廉租房不可变成产权房,国家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和房产状况的改善会回收这套房屋的。3实物配租没有租金的、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其中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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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4、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1、具有城市户口且实际居住,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城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家庭; 2、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以下,即低于16㎡;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且连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6个月以上;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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