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宅基地划分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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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题主是河南焦作的,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用地: (一)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二)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三)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四)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需要 建房 展开
2018-05-30 12:1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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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户类型划分的基础上,参照国家和省级各种技术规范,根据被调查农户的宅基地用途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分析出各类型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通过聚类分析可将被调查农户分成务工型、半工半农型和务农型3种类型;并分析得出这3种类型农户的宅基地用地标准分别为42~45m2、48~50m2和52~55m2。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宅基地的面积按下列标准执行:⑴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平方米;⑵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⑶山区、丘陵地区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有耕地的适用 展开
你好,⑴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下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34平方米;⑵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用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⑶山区、丘陵地区用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占有耕地的适用本款⑴、⑵项的规定。该办法第五十二、五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宅基地:⑴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⑵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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