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赁合同期未到,转租他人,应付什么责任?
我家的房子年初租给别人,说好一个月内装修并付款。款倒是合同签的当天就付清,但是装修却迟迟没有动静。2个月后,承租人过来商量说可不可以退款,暂时没用到,当然被我们拒绝了。这一过就是8个月,我们看房子这么久都没有装修怀疑那人不要了,故转卖给第三人,现在承租人发现了要我们赔偿损失,并且起诉我们,有什么法律依据?
其他答案
根据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承租方没有拖欠租金,即使没有使用你也不能转租他人,如果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限,你就可以转租。如果承租方已经付清租金,在有效的时间内你如果转租就属于你违约,必须双倍返还已付租金。
2007-05-25 06:4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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