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为了取回房产所有权或补偿款,该以谁作为被告? 村里有两间房相邻,共用一墙
本人为了取回房产所有权或补偿款,该以谁作为被告? 村里有两间房相邻,共用一墙,一为邻居(现不知去向)所有,一为我父(现已过世)所有。92年时,邻居持1952年的县人民政府公定承契纸向市国土局办理房产证,契纸上载土地面积16平,但市局进行确权时,将确权面积定为24平,误将原属于我父亲名下房屋定为邻居所有。2017年7月,两间房...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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