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是抗日革命老干部,县级,离休前晋级为庁级,组织为其单建了一个小院,能否参加继承父母遗产?
我父是抗日革命老干部,县级,离休前晋级为庁级,组织为其单建了一个小院,一栋二层小楼。我们兄弟姐妹八人系两个母亲所生,全系父亲撫养长大。父亲离休至去世,继母所生的一个小妹照顾较多,另一个弟弟和一个小妹也曾照顾父亲的日常生活。我姐和我及另一个弟弟系父亲的第一夫人所生,在父亲在世时,一直与父亲分居两地,我们尚未退休。父亲有离休金,...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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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遗产继承,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母子女配偶。理论上,您是享有继承权的,如继承人存在过错,可通过诉讼确认不分或者少分。详情可电询律师为您进一步分析。
2018-05-24 10:06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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