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纠纷
,我买了一个二手房,跟跟男方签订了购房合同,里面约定把一些家具给我,付了2万定金,后来才知道,户主夫妻离婚,房子判给男方,到约定以后作为遗产给儿子,现在房子还没有过户到男方身上,产权证上是妻子的名字,妻子现在又提出收回一些家具,还提出一些其他条件。律师,我现在该怎么办,怎样才能维护我最大的权益
其他答案
根据《物权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分割共有不动产的案件中作出的判决书,只要依法生效,就可以导致物权变更的效果。所以在判决生效后,房屋就属于男方所有,其可以出售,你和男方之间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可以要求女方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女方不予配合的,可以起诉要求对方配合并赔偿你不能及时取得房产所遭受的损失。
2018-05-18 12:1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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